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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服务(增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2

地区: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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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就采购代理服务(增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项目编号:XC-2024-004

二、项目名称:武汉交通职业学院采购代理服务(增补)

三、采购内容:

服务名称

简要要求

采购数量

其他要求

采购代理服务

代理学校政府采购项目与学校集中采购项目采购业务(具体项目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2家

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当进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3月22日-2024年3月28日到武汉交通职业学院资产与招投标管理处(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6号明志楼319室)报名。

报名时间:9:00-11:30,14:30-16:30。

报名资料(加盖公章):

1.项目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网页查询内容截图;

5.分公司营业执照(如有)。

六、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4月1日9:00时

2.地点: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明志楼321室。

3.磋商人员:响应文件中所列采购文件主要编制人员(仅限1人,且须取得法定代表人授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交通职业学院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6号

联系人:叶珩

电话:027-8*****131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

2024年3月21日

附件1:项目报名表

项目报名表

项目名称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采购代理服务(增补)

项目编号

XC-2024-004

供应商名称(公章)

(填写完整的单位全称,必须与磋商响应文件上的供应商名称一致)

授权代表

(填写联系人姓名)请填写授权的采购文件编制人员,变更请来函告知。

授权代表手机

(填写联系人手机)

有关信息我们会短信发送至手机,请关注并收到后回复。

授权代表电子邮箱/QQ

(填写联系人邮箱)

有关文件我们会邮件发至您邮箱,请收到后注意回执。

报名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内容

核实情况(√或×)

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


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网页查询内容截图


4

分公司营业执照(如有)


附件2: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武汉交通职业学院采购代理服务(增补)

二、项目编号:XC-2024-004

三、采购人:武汉交通职业学院

四、项目内容:增补2家招标代理单位代理学校政府采购项目与学校集中采购项目采购业务(具体项目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五、委托代理工作内容:

1.审核、组织论证采购需求(采购实施计划),编制采购文件;

2.发布采购公告;

3.接受供应商报名;

4.发放采购文件等相关材料;

5.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发布变更公告;

6.组织开标、评标(审),发布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书;

7.依法处理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配合投诉处理;

8.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整理全套资料交采购人保存、备案(音像资料由代理单位存档);

9.协助采购人起草采购合同;

10.其他采购人委托事宜。

六、技术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完成代理工作,服务质量、工作时限应符合法规规定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8日。本项目一次采购可续签一次,即“1+1”模式,在合同期满前30天,经学校对供应商在合同期内进行考核,“年终总体考核”满意度达到70%,可与供应商续签一次合同,续签服务期限自2025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8日,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改合同折扣率价格。

3.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上门进行沟通,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响应。

4.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需求(采购实施计划)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采购需求(采购实施计划)审核无误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采购文件供采购人审核,采购文件应规范,编制质量满足要求,技术参数应清晰明了,符合法规规定,无明显错误。采购工作时间应满足采购人要求,不得无故拖延。每一项目采购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0日内将采购资料(含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凭据)提交采购人。

5.成交供应商采购工作质量、进度应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实行“项目考核”(一项目一考核)与“年终总体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与项目委托、合同续签挂钩。“项目考核”满意度低于80%的,中止一轮项目委托;“年终总体考核”满意度低于70%的,不再续签合同。具体满意度测评由采购人组织项目部门等相关部门完成。

6.成交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承诺组建专业的团队负责采购人采购代理工作,项目负责人、采购文件编制人员应取得采购人认可,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其资质应不低于原负责人资质条件,并须获得采购人批准。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或采购文件编制人员。在一年服务期内,更换采购文件编制人员达一次(含采购人要求更换),采购人有权减少约50%的委托业务量;更换达两次,不再续签合同。

7.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按响应文件承诺将采购代理工作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正式函告采购人。

七、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由招标代理单位向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向中标方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也不得设置最低收费标准。

2.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通过转账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整。在合同期满且无履约问题情况下,经成交供应商申请30日内无息退还。

3.违约责任:

3.1成交供应商有违反招标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或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工作时限不满足法规规定及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

3.2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八、响应文件要求:

(一)技术要求:

1.对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采购流程描述。

2.有实施方案及各类采购方式时间控制表。

3.针对我校采购提出的具体措施(含政府采购需求管理)。

4.针对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的制定,对备品备件、售后服务、技术指标、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结算方式、验收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5.采购质量保证措施(包括防止围标串标的措施)、保密措施等。

6.采购档案管理措施。

7.信息化管理措施。

(二)企业基本情况及人员、本项目招标工作人员汇总表

(三)项目负责人、采购文件编制人员资格

(四)企业业绩:2022年以来100万元及以上货物、服务,1000万元以上工程类代理招标项目汇总表,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及签发日期为准。

(五)商务部分: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投标函。

九、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收费标准,报出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折扣率。

2.除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除外)由采购人支付外,采购代理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税费及其他为完成项目采购所需的费用等均由代理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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